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学校拟定于2021年5月举办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
一、比赛目的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 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二、校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
承办单位:SOVO大学生创业中心
三、大赛内容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增设产业命题赛道(此赛道规则另行发布)。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四、主要参赛条件
l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限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l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l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l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其中团队成员不少于3个,不多于5个。指导老师不超过2个。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五)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 (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 年 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所有参赛项目团队需同时提交附件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至各学院参赛负责人(由各学院自行安排)邮箱,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后,提交至大学生创业中心邮箱sovo@nuit.edu.cn
七、时间安排
校赛 | 初赛时间 | 校内路演决赛 |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 5月12日 | 5月21日 |
八、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次评选与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学生组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本系部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要充分利用并整合实验室、实训实践基地等资源,充分挖掘有实力、有质量、有竞争力的项目参加省赛;
(三)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并对学生的申报进行初审与指导,对于不认真组织或申报项目未达到限额的,将影响部门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考核成绩。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已被列入《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大学生学科竞赛指南》目录,同时也是教育部评价高校教学成果的重要指标之一,请各系部高度重视!
(四)为提高项目的质量,真正起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作用,对项目予以全方位的指导;
(五)教师指导项目获得互联网+省赛相关奖项,会根据我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计入教师指导创新创业团队工作量;
(六)因报名参赛项目数量直接影响我校上报参加省赛的项目数,所以建议各学院大力鼓励学生参赛,参考1:15的在校生比例进行报名,即有300名在校生需要上报20个项目。
联系人:罗小凡 联系电话:13435475721 邮箱:sovo@nu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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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VO大学生创业中心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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