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人才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现已启动广东省哲学社科规划2023年度人才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
本专项旨在围绕人才工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为提高我省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高质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和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拟立项8项,每个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每个项目资助8万元。申请人须根据本年度参考选题(具体的参考选题请大家参照通知原文),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设计题目进行申报;参考选题以外的研究项目不受理申报。
二、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应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人才研究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
3.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本专项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项目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申报本专项两个项目。申报人需具有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不得随意更改题目。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时间从2023年9月算起),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招标项目。
三、成果完成形式
1. 本次研究专项完成时间为2年,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计算。
2.成果形式分为研究报告、论文两类。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须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高质量课题研究报告;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须提交公开发表的3篇论文。可二选一,若选两种成果形式,则均需达到前述要求。该研究专项也可免于结项鉴定,具体免于鉴定的条件请大家参照通知原文。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的模式。
网上申报:请项目申请人于2023年9月28日上午10:00—2023年10月19日下午17:00之前,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提交,并发送附件“2023年度人才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至陈慧敏老师邮箱。
纸质申报:科研管理部在系统审核后,会通过邮件或者电话的形式通知相应的课题负责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要求:(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版本号须与系统审核提交审核的最终版本号一致;(2)《申请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6份(均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下午17:00之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报纪律
1、请申请人须按照申报通知和《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广东社科规划项目。
2、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六、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慧敏
联系方式:0757-86684558
邮箱:chenhuimin@nuit.edu.cn
附件:2023年度人才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xlsx
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科研管理部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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