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需报送我校2020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2.大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学费减免。
3.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二)直接招收为士官。
(三)退役后考入高等学校。
(四)下列高校学生不列为本项目资助对象。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
4.已享受过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
(五)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入学学生可以补申请前一年的学费减免。
二、资助标准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学生个人报送材料
(一)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Ⅱ》(手填或复印无效),并根据申请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到当地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确认后,交由辅导员汇总。
(二)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四)学生本人名下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五)根据个人情况填写附件3-7,并非每个附件都需要填写,详情请看附件填写说明。
四、附件填写说明
(一)《2020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3)仅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需填写。
(二)《2020年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4)仅在学校就读过后入伍的学生填写。
(三)《2020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附件5)仅保留学籍后入伍的学生需填写。
(四)《2020年广东省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明细表》(附件6)仅直招士官需填写。
(五)《2020年广东省高校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附件7)仅退役之后考入高校的学生需填写。
(六)2020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统计报表(一)和(二)(附件1、附件2)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填写。
(七)附件1-7,没有直招士官资助的学校无需报送附件2、6;没有退役入学士兵教育资助的学校无需报送附件7。
五、报送时间
以上学生个人报送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于2020年10月30日(本周五)17:00前报学工部邓诗琪处,同时附件1-7报送电子版至(dengshiqi@nuit.edu.cn)。(已经上交过纸质材料的学生无需重复上交,要申报此资助的学生必须填写电子版附件3-7中任一附件,仅上交纸质材料没填电子版附件3-7任一附件的学生,不予以申报!)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2020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统计报表(一).xlsx
附件3:2020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xlsx
附件4:2020年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xlsx
附件2:2020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统计报表(二).xlsx
附件6:2020年广东省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明细表.xlsx
附件7:2020年广东省高校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xlsx
附件5:2020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xlsx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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